盐城市对日韩友好交流传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7 09:56 来源:市外事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项目名称:盐城市对日韩友好交流传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技术服务需求

该项目根植于中日韩三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交流日益频繁的大背景,依托第26届中日韩友好城市交流大会契机,涵盖国际传播、国内传播、宣传片制作,旨在通过多元化内容与全域化渠道,生动展现中日韩三国城市协同发展成果、文化互鉴魅力及产业共兴潜力,深度增进三国人民相互了解、夯实友好合作基础,同时将盐城打造为中日韩区域合作的重要展示窗口与实践平台,为城市拓展国际合作空间、提升对外开放形象提供有力支撑。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总体要求:能精准把握国家要求和项目需求,精准把握活动主旨与传播重点,保障传播内容的政治安全、技术安全以及文化适应性。根据盐城对日韩友好交流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传播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灵活应对各类突发状况,实现最佳传播效果。

2.创意策划方面:需深度挖掘中日韩三国文化特色、盐城与日韩友好城市交流成果及大会核心主题,形成兼具创新性与感染力的宣传片策划和国际传播方案。

3.拍摄制作方面:符合国际传播视觉审美标准,妥善处理不同国家场地协调、文化禁忌等问题。成片适配多场景播放需求

4.内容质量方面:内容创作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中日韩三国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侵权(如未经授权使用音乐、影像素材)、虚假信息(如夸大合作成果、虚构数据)及敏感内容(如涉及政治、历史争议话题),符合国家对外传播战略要求与跨文化交流准则,避免因文化差异导致的信息误解,确保内容在三国传播中均能传递正向价值。

5.传播渠道方面:构建覆盖中日韩三国的多元化传播矩阵,包括但不限于:①主流媒体渠道:国内中央级媒体、日本共同社、韩国韩联社等三国权威媒体平台及电视、广播、报纸等;②网络新媒体渠道:中日韩知名视频平台(如优酷、腾讯视频、日本Niconico、韩国YouTube官方频道等)、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抖音、日本LINE、韩国Instagram等);③线下渠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盐城市对日韩友好交流传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有关规定要求,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具备独家资源、独特专业技术和经验以及提供完全定制化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1786XQ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2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3楼南区

联系电话:13961995568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许工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3-4F

联系电话:18052929058

六、附件

中日韩友好交流传播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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