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赴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06 10:40 来源:市外事办 字体:[ ] 浏览量:

一、事项名称

因私赴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办理。

二、设定依据

日本驻上海领事馆规定。

三、受理对象

盐城市户籍居民及具有盐城市暂住证或居住证临时居民。

四、适用范围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前往日本进行会见在日亲属(有血缘、婚姻三亲等以内的关系)、访友者(团体观光及单纯的旅游除外)。

五、办理流程

1、填写《签证申请表》及准备申请材料。(按下述申请材料要求或登陆日本驻上海使领馆官方网站查询)。

2、递交申请材料。根据拟定出访行程提前20个工作日将《签证申请表》及签证申请材料递交到办理窗口。

3、材料初审、完善与复审。对材料初步审核,初审材料差缺、不完善或不符合的则要求补充完善。

4、登记、开票、交费(代收省级代办费和领馆签证费开具收据)。

5、编制送签材料,分类送签。复核送签材料,编制审查意见书,将送签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排序夹装,送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集中送领馆办理。

6、跟进、取回及发放。受理7个工作日后跟进领馆审签进度;特殊情况需增补送签材料的,通知申请人及时增补材料;签证通过取回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签证。

六、申请材料及参考示例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1张(赴日签证申请表(样表).doc

(2)半年内白底彩照1张(竖4.5cm×横4.5-3.5cm)];

(3)护照(本人签名,如有旧护照的必须一同提交)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首页和本人页的户号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栏项必须与现状一致);

(5)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盐城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上的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栏项必须与现状一致);[带近半年内白底彩照1张(竖4.5cm4.5-3.5cm]

6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限申请探亲签证时提交)

2.日方身元保证人提交的材料

注:身元保证人为在日留学亲属所在学校工作的教授或副教授时,只要提交身元保证书和身元保证人在职证明书,无需提供以下要求的保证材料;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邀请其父母、配偶、子女探亲的,除提供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说明书以外,还要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应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时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所属院、系,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

1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1)住民票誊本正本,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的(需注明全部事项,且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同一户主里,如有外国人的情况,记载事项不要有省略的部分(住民票コド栏除外))

(2)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说明职业的文件(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簿誊本、个人事业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盖有税务局受理章的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

(3)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或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复印件(必须记载有总所得金额,但如果电子申告e-Tax的状况的请提交受信通知确定申告书,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以上三者有一则可(如身元保证人目前在中国工作,则要提交该身元保证人在日本最后一年的纳税证明)

(4)身元保证书(A4纸)。

2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非日本人)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原则上须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必须现居住在日本且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如果在留资格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居者”、“被抚养者”无在留期间3年的限制。

A 外交公用永住者。(注)被抚养者除外。

B 教授艺术研究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居者

(1)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住民票コド栏除外)(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且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

(2)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誊本)或盖有税务局受理章的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3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或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复印件(必须记载有总所得金额,但如果电子申告e-Tax的状况的请提交受信通知确定申告书,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以上三者有一则可。

(4)身元保证书(A4纸)。

3.只限访友时需提交能证明友人关系的说明材料。即申请人与邀请人及保证人关系的照片、信件等详细资料,用以说明友人海外停留情况。

4.日方邀请人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应由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制成或由在日子女制成);

(注)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本亲属的分娩(照顾生小孩等需提供带有女方姓名的住民票或者外国人登陆证明)、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的预约书等说明邀请理由的相关材料。

2滞在预定表,即停留日程表,在日行程至少填写5行(赴日本滞在预定表(样式).pdf)。

3)有关邀请人的其他资料

(1)邀请人为日本人时:

①住民票誊本,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的(同一户主里,如有外国人的情况,记载事项不要有省略的部分(住民票コド栏除外))

②在日亲属(中国人配偶者等)住民票誊本正本(需注明全部事项,且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住民票コド栏除外,和邀请人是同一户主的,邀请人世带全员分的住民票上有记载的情况可省略其住民票)。

③在职(学)证明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誊本)等说明职业的文件。

④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邀请理由为探亲,例如: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添付医生的诊断书、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的证明邀请理由的资料。

(注)身元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①及③不要。

(1)邀请人为外国人时:

①住民票誊本,记载事项栏内不能有省略(住民票コド栏除外)

②在职(学)证明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誊本)等说明职业的文件。

③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邀请理由为探亲,例如: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添付医生的诊断书、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的证明邀请理由的资料。另外,访友时,请提交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照片、信件等的资料。

④有效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

(注)身元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①②及④不要。

5、有关签证申请人在日亲属(中国人配偶者等)需提供的资料(仅限于探亲)。

住民票、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在日亲属为中国国籍时要提交,在日亲属为日本国籍时不要)。

例:身元保证人及邀请人为日本人(中国人配偶者的丈夫或妻子等)时,要提交在日亲属的登录住民票,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日方邀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原件(除非签证要求中特别注明不需要原件),材料上如有有效期,应以材料上的有效期为准,否则为无效邀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申请签证材料应确保及时、真实无误,如因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全面等导致延期或拒签,后果自负,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根据审查情况,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追加补充材料或无条件拒绝受理签证申请

4、获得以上签证者,不允许在日本国内从事产生收入的事业及得到报酬的活动。

八、服务信息

1、咨询电话:0515-86663106

2、受理机构:盐城市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外事服务”窗口(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一楼)。

3、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投诉电话:0515-80501322。

九、收费标准一览表

出国签证代办费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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