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因公出访组团单位屡次出现自行前往申请国驻沪领馆催办签证或要求领取护照现象,引起领馆工作人员不满。为严肃外事纪律,进一步规范专办员制度及自取手续,根据省外办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各申办单位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前往领馆催办签证或领取护照,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为确保团组信息、行程以及证照的安全,原则上各组团单位应在我办办好自取申请手续后,安排单位在职人员持工作证前往省外办签证中心或驻沪办自取签证(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3、如自取人员非签证申请人,还需组团单位出具《签证自取介绍信》(详见附件)。
本规定自9月16日起执行。
盐城市外办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