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市级机关第13次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倡导不忘初心、共享生命,我办将组织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地点。时间:6月11日(星期二)全天;地点:市行政中心一楼大厅。
2、注意事项。参加无偿献血的同志:(1)身体健康,自愿;(2)必须携带身份证;(3)年龄不超过55周岁;(4)前一天晚不饮酒,睡眠充足;(5)早餐要吃饱,饮食清淡。
3、其他事项。本次活动为自愿参加,有献血意向的同志请和及时和支部1317联系。
特此通知
机关党支部
2019年6月5日